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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财产分割风向渐变

2001-04-0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2月14日晚,家住上海长宁区的黄女士在收看福利彩票开奖电视实况时,意外地发现自己的“前夫”陈某摇中了15万元,一场官司由此而起……

黄女士与陈某1998年11月分居。去年11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,但因对孩子的抚养费用持有异议,黄女士提起上诉。此时,二审的判决还未下达,从法律上讲,两人还是夫妻,那么陈某所中的税后12万元奖金,黄女士是否该有自己的一份呢?经咨询,黄女士决定向法院起诉。

法庭上,被告陈某辩称这笔钱属于他父亲,他只是代父摇奖。于是,法官走访了彩票中心。了解到,奖金归属一直采取的做法是,谁登记谁摇奖,谁就是奖金的所有人。而陈某既是登记者,又是摇奖者,所以他就是奖金的所有人。而且陈某领到奖金后,是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。在取得大量证据之后,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。

对此,一位法官说: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家庭财产分割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,分割的对象已不再局限于房子、家用电器和现有存款,而是出现了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,如股票、债券、保险等,分割的时候,有的人不仅要求分割现有财产,还要分割远期利益……

(《检察日报》2001.4.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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